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
城市更新,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牵着经济发展。在新一轮城市发展中,城市更新已经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主场”。此次《意见》提出了到2030年的城市更新行动的主要目标、八项主要任务。这份城市更新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必将为未来城市更新工作按下“加速键”。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是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之举。近年来,从老旧小区改造到“工业锈带”焕发新生,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到适老服务设施完善,从地下管网改造到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一件件“枝叶小事”都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成为提升人民群众福祉的“源头活水”。数据显示,从2019年中央部署实施城市更新以来,全国已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近28万个,惠及1.2亿居民。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升,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市更新行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此次《意见》的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城市更新行动的路线图,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出了具体举措。从建立“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的优化机制,将城市体检作为更新改造的前置条件,到首次提出“改造到长效运营”的全周期管理理念,再到首次提出“鼓励地方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老旧住宅”,形成“政府+居民”共担的新模式……一系列创新、务实的举措,不仅强化了问题导向,更突出了“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宗旨。可以预见,随着这些举措的落实落细,城市必将既有“面子”更有“里子”,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城市更新行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以此次《意见》出台为东风,只要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精细的举措,把城市更新行动打造成为“让群众满意、为城市添彩”的精品工程,就一定能让一座座现代化城市变得更“新”,也变得更有活力、更加宜居。
(江新华)
校对:吴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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