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8月1日公布。《指导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
“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民医保改革向纵深推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好民生实事,在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报销难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典范。
但也要看到,医保制度运行中也存在常住地参保仍有堵点、筹资待遇政策仍需完善、医保工作机制仍需健全等一些“成长中的烦恼”。为此,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出台,可谓正当其时,顺应民心民意。从《指导意见》来看,着眼长效机制,夯实制度根基,在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强化部门协同等方面亮出诸多改革“硬举措”。可以看出,医保部门从问题入手,通堵点、疏难点,补短板、强弱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完善顶层设计,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国家鼓励全民医保,是为了更好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为此,必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全民参保“扩面提质”。从“连续参保”和“医保基金零报销”均有激励,到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保;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断缴人员再参保明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规则……《指导意见》下出政策“精准棋”,给参保人带来“放、扩、提、奖、便”五大“医保红利”,让医保“含金量”更高,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把全民医保网编织得更密实、更牢靠,为中国式现代化铺就群众“健康路”。
健康是幸福之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动《指导意见》的落实落地,健全长效机制,让好政策惠民利民,推动全民参保跑出“加速度”,织牢织密全民医保“安全网”,为百姓幸福生活“加码”。
(大江时评特约评论员 彭松涛)
编辑:徐楫越
校对:谢佳訚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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