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信州区半岛花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住宅一楼原本是架空层,但是开发商却把它封砖砌墙变成了住房对外出售。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城管部门是说一套做一套,对于此事无动于衷。(据9月16日《都市现场》)
据了解,上饶信州区半岛花园小区2013年8月竣工验收,共有147套住宅,目前5栋住宅楼的架空层都被建起了住宅或是办公用房。小区一些业主认为,开发商利用架空层建房并对外出售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小区业主在今年5月6日在网上向上饶市长热线投诉反映的回复是“情况属实,已交给了信州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处理”,然而,未见任何动静。
近年来,架空层逐步成为城市建筑的“灰色空间”,有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往往利用法律漏洞、信息不对等、业主维权力量不易形成合力等空子,操控架空层。
笔者认为,架空层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如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则属非法共同侵害所有业主合法权益,依法应停止并负连带赔偿责任。相关部门对于该投诉问题置之不理,是否已默许这种“潜规则”?如果不是默许,为何几个月了迟迟不见动静?如果有监管,执行到了哪一步,是否应该有所回应?(紫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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