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市西湖区盛世东方商贸城的业主们想一起把房子进行修缮,可他们发现维修基金从2014年起就被动用,至今提取金额达513余万元。不少业主表示,由于小区今年6月底才开始筹建业委会,对于之前维修基金被物业提取一事他们毫不知情,提取时所用的业主签名也不是自己签的,他们怀疑是有人伪造签名。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维修基金的提取都是走正常程序申用的。(据8月31日江西二套《都市现场》)
房屋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钱”,关联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安居。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其支取程序也十分严格,需2/3以上业主通过、物业公司申报、房管局审核同意并发出划转通知、专款管理部门将维修资金划转至承揽维修工程的单位。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最近南昌盛世东方商贸城业主在筹备业委会时发现,小区90%的房屋维修资金早已被物业分6次取走,总计达513余万元。不少业主怀疑,物业一边瞒着业主一边伪造业主签名,蒙骗有关审核部门提取小区的巨额房屋维修金,其资金去向和用途至今没有任何交代。对此,小区物业却表示,房屋维修资金的提取都是通过正常程序申用的,因为有些业主联系不上,但是房屋被他们承租给经营户后,有的经营户进行代签。南昌市房管部门表示,目前已经进入行政调查流程,希望业主们耐心等待调查结果。
小区业主的担心不无道理。若不是偶然发现,这513余万元的巨额房屋维修资金究竟会被如何处理?是用在小区房屋设施的修缮上,还是挪作他用?既然小区物业已经提取了房屋维修资金,为何没有及时告知小区的业主们?其所谓的经营户代替业主签字是否又能经得起推敲?
笔者认为,如果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已被挪用,业主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挪用单位予以返还,同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房屋维修资金的主管部门,对业主反映的此类问题绝不能形式上调查一下,若涉事工作人员失职,就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若该物业此举涉及严重违法,则需要司法机关的介入,追究其法律责任。
(宋居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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