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陈先生与朋友携带了一件啤酒前往南昌黑桃K新概念KTV唱歌,不料被店长索要100元一瓶的开瓶费,随后陈先生与17名朋友还被赶下了楼。为核实“天价”开瓶费,记者携酒上门暗访,在揭穿宰客伎俩后,记者竟遭KTV威逼恐吓不让离开。(据8月24日《政法报道》微信公众号)
收取“天价”开瓶费、威逼恐吓消费者、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纵观新闻报道中这一系列的操作,南昌西湖区黑桃K新概念KTV的经营方式未免太“黑”了些。
酒店提供了好的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自然合情合理。但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都是“霸王条款”,违反了《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这是其一。第二,市面上常见的啤酒一般是2~5元一瓶,南昌黑桃K新概念KTV竟收取100元/每瓶的开瓶费,是一瓶酒本身价格的数十倍,堪称“天价”,这样的漫天要价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三,经营场所收费需满足三个条件,即明确告知消费者、价格合理、消费者自愿。南昌黑桃K新概念KTV在经营中已严重背离上述3条。
消协法已明文规定,严禁收取“开瓶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南昌黑桃K新概念KTV如此明目张胆地违背相关法规,收取“天价”开瓶费,还堂而皇之的打出了收费小票,收得是“理所当然”。在被揭穿宰客伎俩后,又“做贼心虚”,限制记者人身自由,并威逼记者交出小票。南昌黑桃K新概念KTV对相关法规如此不放在眼里,背后是谁给的胆?
在笔者看来,南昌黑桃K新概念KTV如此嚣张的背后,是监管部门不监管,或是面对违法行为时有法不执行、有法不维护。从网友评论和各处投诉来看,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这样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南昌并不少见。这里有企业的逐利因素,但更重要的原因仍是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能缺失。企业逐利是天性,遏制“天价”开瓶费必然不能依靠市场自律,仍需依靠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笔者呼吁,南昌市相关监管部门尽快主动作为,主动监管,以“天价”处罚措施斩断收取“天价”开瓶费的“黑手”,以雷霆之势彰显法的威严,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还消费者一个清朗的消费环境。(温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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