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艺人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并通过微博直播。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生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款1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1万余元。(澎湃新闻网12月8日)
从遭网络诈捐案看,李小璐转发微博,并捐赠一万元,是一个有爱心的艺人。但是李小璐不经辨别就转发,滥用了公信力,让一些网友跟随上当,值得反思。艺人李小璐遭网络诈捐经审判,在打击网络诈骗上开了个好头,立了个标杆。
李小璐遭网络诈捐案,大家看起来很常见,而又经常有人上当的案子。2016年3月26日,李小璐收到一个微博名为“希望盼望宝贝康复”的网友的求助。该网友自称是一个两岁宝宝的妈妈,宝宝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唯一的希望就是去北京做移植治疗,但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元费用。李小璐转发微博,并将1万元爱心款打入指定的账户。随后,在粉丝的提醒下,李小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抓获归案。
从街头到处是抱着孩子乞讨的假乞丐,遍地撒网的“包小姐”,几乎每天都能收到通讯信息诈骗、网络诈骗,ATM机诈骗,再到李小璐此次网络诈捐,欺诈分子可谓无处不在,坏事干尽。尤其是2016年大学生徐玉玉等被骗自杀案,接着又有多起类似被骗案件发生,引发相关部门的注意,并采取行动,徐玉玉电信诈骗致死案等三起涉及在校学生的网络诈骗案件共有3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批捕。
诈骗案犯罪分子猖獗,无处不在,无事不做,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人与人无需面对面即可交流,再加上这个社会上还是善良的人多,犯罪成本低,这些是重要原因。李小璐遭网络诈捐,本身在全国就有较大的影响,该案能在十几天内告破,并依法审判,给全国释放了一个信号,那就是网络诈骗案不是破不了,不是不判刑,会对犯罪分子一个警示,能适当缓解网络诈骗。
文/杨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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