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晚,杭州余杭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北大街一家“中国黄金”门店被抢!警方第一时间出动辖区派出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的数十名警力奔赴现场处置,进店一看,里面在拍电影。(6月28日澎湃新闻网)
原来剧组跟金店有合作,金店配合他们拍,可这个情况没有跟公安机关报备,到头来虚惊一场。
拍网剧,不仅可以在摄影棚拍摄,还可以根据剧情的需要,找实景地拍摄。选择后者,真实感更强,在这种氛围中,剧组人员不仅在演戏,而且在市民的眼中也是一个个现实中的人。在黄金店演抢劫戏,市民由于观察的角度不同,有的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看到了抢劫,选择第一时间报警,是本能的表现,也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按理说,搞文艺的人,应该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在金店演抢劫的戏,刺激性太强,而且很抢眼,难免给市民造成紧张和错觉。没有这方面的研判、预判,想不到这一后果,无论是制片人、编剧,还是导演,其阅历和想象力都让人不敢恭维。
但是,笔者仍然相信剧组人员有着比常人更加丰富的想象力。这就是为了给处于孕育阶段的网剧做活广告,把未来的观众胃口提前调起来。让网剧迷们一传十,十传百,从此跟着“剧情”走,这样的活广告,花钱都换不来。当然,想象归想象,但弄假已经成了真,终归被报警人和警方当成了抢劫案,顺带让公众入了“戏”。
这样的闹剧,对于金店来说,虽然一时也博取了眼球,提高了知名度,然而以后如果真的“狼来了”,当场发现的市民是不是要先看一下周围有没有架着摄像机,有没有导演、剧务人员在场张罗,在此基础上决定是真是假,是不是要报警?如此想来,报警的难度系数显然上升了,无形中也加大了店家与劫匪周旋以寻求报警机会的难度。想一想,真是得不偿失。
当公安部门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赶到现场处置,这是剧组和店家对警力资源人为造成的一次浪费,是对警务秩序的一次严重干扰,应当承担相应的治安责任。
范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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