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昨天一早,随着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的律师在博客发表声明,李天一新的辩护律师也进入公众视线。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辩护人之一、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陈枢律师表示将给李天一作无罪辩护。此次接受委托的两名律师是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陈枢律师和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王冉律师。两人于昨日凌晨通过新浪博客发布声明,公开该案进展,并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7月11日《东南商报》)
无论李天一犯下了怎样的罪行,但是对于父母来说,都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平安无事,这也是人之常情的事情,不仅仅是李双江老人是这样的想法,所有的老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尽管在内心深处也会为犯了错的孩子恨得咬牙切齿。
但是,我想告诉双江老师的是:孩子犯了错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让孩子在法律面前品尝品尝苦头,感受感受法律的尊严,喝下去自己酿造的这杯苦酒不见得就是什么坏事情。孩子还小,他还有机会,经过了这次的事件之后,或许他就能懂得什么是生活,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犯罪,他更会深深知道钱再多也不见得能买到一切。只有如此这般,才会是李天一最好的道路,也是他唯一的选择。好好改造,接受制裁,你们也才能心安,等待他的才会是明天。
然而,眼下却有人要告诉您老人家要给李天一做“无罪辩护”。您真的信了?您真的以为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我知道,您老人家一定是一时糊涂,作为一个全国人民都喜爱的名人,您唱着的红歌,曾经让多少人羡慕和爱戴,咱绝不能因此而晚节不保。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让孩子接受最轻的处罚的心情,每个为人父母者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您不要相信什么“无罪辩护”,您仔细想想这可能吗?让我给您老人家分析一下听听:
一者,李天一的犯罪行为就是赤裸裸摆在那里的,哪个法官会被三寸之舌所迷惑,放着庄严的法律于不顾。世界上有巧舌如簧者,没听说谁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的。
二者,这最大的问题还是因为您是名人,关注度比较高,这起事件早就成了一个公众事件。这无需我多说,您从铺天盖地的评论和网友的追问就可以知道。试问有哪一个法官会和公众对立起来,和法律对立起来,玩暗箱操作?真的没有人敢这么做。
至于说“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这个俺还真不懂,这是法律的事情,可是公布不公布的和李天一的罪行来说,估计也没多大意义。
双江老师,俺只想告诉您,其实李天一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认罪伏法、好好改造、重新做人。要是还有人告诉您“无罪辩护”的话,我就提醒您老人家一句话:当心有人骗酒钱!
其实,什么红星都不能罩着一切去战斗!
[5151855]大江网友: 2013-07-17 09:36 发表评论: |
双江老师,你还想在道德的路上走出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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