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万载县网友反映,当地城管执法大队的车辆一直未悬挂牌照,只有一块“城管执法”的牌子,网友质疑执法车辆享受特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但万载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旁若无人地公然开着无号牌车辆上路执法。不得不说,这对于法治建设而言,是个极大的讽刺。这到底是光明正大执法,还是明目张胆地违法?
更令人愤慨的是,不挂牌上路执法在当地居然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而直到今天,网络曝光后,该执法大队才“轻描淡写”地进行回应,称会及时纠正。难道事件不被曝光,执法大队就一直继续这种违法行为吗?试问一下,执法车无牌执法,谁能信服?
早在2004年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强调,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时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者先要守法。无牌车不能上路,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作为执法部门,应比普通市民更有法律意识。怎么独独到了万载县城管局就可以享有“特权”了?无牌执法车辆堂而皇之在路上行驶,却能免于被惩处,不但意味着监管和问责的缺失,甚至可以说是相关部门对其“特权”的放纵。这样肆无忌惮公然凌驾法律之上行为的出现,也给当地政府敲响了警钟。
遵纪守法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因人而异。无论是执法车还是民用车,违法都要依法处罚。执法者是代表国家在行使权力,每一名执法者也是一名普法者,如果执法者在执法中违法,显然背离了法治建设的轨道。
笔者认为,万载县城管局当务之急不仅要迅速弥补过错,而且要进行一次彻头彻尾的思想洗礼和纪律作风的整顿,给公众一个交代,为今后文明执法提供有力的保障。(哲一/文)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36120170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