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顺
14日,国家工商总局向全国发布通知,今年下半年将针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集中整治,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被纳入重点查处之列(7月15日《新京报》)。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问题,有关部门不是一次进行“喊打”了。事实上,远的不说,就说近几年吧,有关部门也确实“查处”了几例名人广告违规案例。如2005年5月,由著名演员陈小艺与儿子代言的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两个版本的广告,因广告内容不规范被叫停,今年,由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广告因冒用其他产品的相关批号和审批范围,近期被北京工商立案调查。那明星代言“问题广告”为什么屡查屡犯呢?
这里自然有个别明星名人不自律,见钱眼开或经不住商家软磨硬泡,终不耐烦等原因,但我看关键是有关部门对名人代言“问题广告”重查不重处。客观上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来处罚名人明星”,主观上是有关部门对明星名人一味的宽容。印象中就有潘长江代言的“比你高”产品,只见潘长江手里拿着一只鞋在电视上手舞足蹈,嘴里念念有词曰:“穿上‘比你高’,长得比我高!”这简直就是扯蛋:就他那身材,不穿“比你高”就长得比他人高的人,一抓可是一大把啊。结果果然是不少人既受骗又上当,许多人大骂缺德的商家,照我看,潘长江却是难辞其责。可是问题出后,既不见潘长江公开道嫌,也不见他少拿一分广告代言费,有关部门更是做“壁上观”。以至最后不了了之。如此对名人的宽容机制,怎不叫一些名人见利忘义,见广告就接?
就说现在铺天盖地减肥药和减肥械具广告吧,专家已无数次告诉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减肥药或减肥械具可以起到明显的减肥效果。对此,普通群众都很清楚的事情,名人名星们不可能不知晓吧,可实际上仍有一些明星充当商家的代言人,在电视上又是扭来又是摆。现身说法,将代言的产品吹得神乎其神。实际上这些减肥成功的明星们,说穿了不过是为商家推波助澜的“药托”而已。如此“问题明星”,怎不见有关部门出面进行干涉?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对国家工商总局的此次“喊打”充满着期待。只是希望有关部门不要像以往一样只是停留在对明星的查上,应尽快建立有关专门对明星代言问题广告的监管处罚措施。在有关对明星处罚措施没有建立起来之前,不妨参照相关法律灵活处理,最起码要让明星们负出道义上的责任。比如发现一例明星代言的问题广告,请其在公开场合向消费者进行公开道嫌并讲清为什么代言问题广告总算可以吧。这样一来,虽然不能彻底禁止明星们代言问题广告,至少可以使一些明星们在顾及自己名誉受损上有所收敛。